晚报讯 记者昨日从环保李沧分局得知,青岛某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因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据介绍,李沧环保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于今年1月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酸洗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水通过地下铺设的排污管道直接排放到厂外的雨水渠。经环境监测人员从该公司排污口处取样监测,所排废水中PH值为2.36,超过相关排放标准。随后李沧环保分局以该公司涉嫌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为案由,正式立案调查并及时固定相关证据,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4万元罚款。
同时,因该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规定,属于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符合移送公安条件,环保李沧分局于上月将该案件向李沧公安分局进行移送。李沧公安分局受案后进一步调查,最终依法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李沧区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首次移交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通过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对辖区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惩戒和震慑作用。(记者 徐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