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永平 通讯员 王继善 王晓)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质监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日照市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共受理话务信息1142件,涉及质监业务信息594件,其中受理处置申诉举报案件12件,业务咨询105件,内部沟通、案件回访、案件督办等292件,系统运行测试185件,涉案货值106万元,为企业和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市民关心“3C”认证
据悉,在受理处置的申诉举报案件中,举报未经“3C”认证的案件占申诉举报案件总量的33.4% ,主要涉及电暖设备超出所获“3C”认证证书范围,配电箱、配电柜等“3C”认证产品规格超限等。对受理处置的申诉举报案件,经日照市质监部门稽查人员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以及通过后续调查,案件查证属实率占41.7%。对于涉嫌擅自扩展获“3C”认证证书范围的电暖器产品,已责令企业改正,限期更换符合所获“3C”认证证书范围内的电暖器产品,并处罚款。
市民重视特种设备安全
举报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案件占申诉举报案件总量的25.0%,主要涉及储存运输硫酸、盐酸危险化学品,硫酸储罐、盐酸储罐、聚合硫酸铁储罐等压力容器未经登记注册、未经检验违法使用,气体充装站证件到期未换证非法充装气体,居民小区使用的电梯运行故障等。
对于未注册登记、未监督检验、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而擅自违法使用压力容器的企业,则下达了停止使用、责令整改安全监察指令书。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日照市质监局责成该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对其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跟踪监督查办。并按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企业及时申报检验、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等。对群众举报该企业存在运输存储危险化学品以及超标排放污染物体的违法行为,日照市质监局也及时分别向日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照市环境保护局书面通报了相关案情。
产品质量申诉举报占25%
反映产品质量的案件占申诉举报案件总量的25%,主要涉及轿车产品使用的轮胎、变速箱存在产品质量问题,以及怀疑建筑工地使用的钢筋建筑材料不合格等。举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案件占申诉举报案件总量的8.3%,主要涉及日照市中小学校学生服制品等。举报计量不准的案件占申诉举报案件总量的8.3%,主要涉及加油站的加油机计量不准等。对于用户购买轿车存在的轮胎产品爆裂、变速箱失灵等产品质量问题,执法人员经过调解,用户与汽车销售商双方达成协议,对存在问题的产品予以无偿更换或维修至正常使用,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对于群众反映的某居民楼使用的配电箱未加贴相关标识问题,已责令安装单位限期加贴了相关标识。而对于群众关注的国家推荐性标准GB/T31888-2015《中小学校服》的执行事宜,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工作人员与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了说明。
对于超出质监部门职责范围,涉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以及建筑工程质量方面反映的问题,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告知申诉举报人相关主管部门的热线电话进行诉求,以免延误处理时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