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杉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上海1.7万罐假奶粉流入多地市场”一事,4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做出回应称,上海公安部门已经对查获的假冒乳粉进行了产品检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安全风险。国务院食安办已派员赴上海实地督查。(4月5日《羊城晚报》) 2015年9月,上海相关部门接到报案后调查发现,多名犯罪嫌疑人仿制多个品牌奶粉罐,并收购低档、廉价或非婴儿奶粉灌装生产假冒著名品牌奶粉,进一步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市,造成较大影响。刚听到这一消息,很多人慌了手脚。现在,有关方面宣布这批假奶粉“不存在安全风险”,总算让人松了一点气。现在,很多人对“不存在安全风险”表示费解。笔者认为,既然有关方面信誓旦旦地抛出“无风险说”,应该还是有依据的。这可能是说,虽有品质之别,但还是在及格线上。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一笔代过。面对这一事件,舆论还有两大困惑,其一,既然是去年9月发现的案情,为什么到现在才公布?其二,婴幼儿奶粉的生产、流通、上市有一整套程序,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流入多地市场?
首先是信息披露问题。当我们讲婴幼儿奶粉无小事时,不仅指向婴幼儿奶粉不能出任何问题,还包括出现任何问题都要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回头来看,如果信息第一时间披露,那么消费者就会及时生出警惕之心,一些购买假奶粉的消费者,就会及时发现和更换奶粉。必须指出,婴幼儿的成长需要,是一定要保证营养的。信息的姗姗来迟,显然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其次则是渠道规范问题。这些年来,我们在婴幼儿奶粉上已经多次跌跟头,方方面面也给予重视。有这么多的前车之鉴,有这么多的重视,为什么还会层层失守?有关方面到底有没有常态化检查?能不能遏制问题的发生?希望食药监总局真能严查本次假冒婴幼儿奶粉案件,“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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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