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加长改装的货车被交警查获。
本报讯(记者 侯彦平) 根据山东省交警总队安排,4月5日是全省商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当天上午9点,日照市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在辖区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了重点针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检查行动。在接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支队共出动警力20余人,查处各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80多起。
4月5日上午9点,记者跟随日照市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来到沈海高速日照服务区检查点,据一大队队长王永宝介绍,本次沈海高速日照服务区、莒县服务区都设置了检查点,集中优势警力在辖区范围内依托服务区、收费站,加强对商品车运输车的检查力度。“今天上午情况还算平稳,没有特别严重的违法情况发生。”上午9点30分,民警介绍,情况比较乐观,车辆违法行为并不多,虽然一些商品运输车辆仍然存在超载现象,但是大多超载量不超过20%。“前段时间查处行动收效明显,司机们都有所忌惮,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该民警介绍,集中查处车辆各类违法行为,一是为了打击违法,二来也是给过往司机们一个普法教育,防患于未然。
“打眼一看就是经过改装的,严重超长了。”上午11点左右,三辆满载小轿车的运输车辆驶入日照服务区,执勤民警上前对其进行检查。其中一辆运输车,驾驶员出示的车辆行驶证上载明车长13米,而民警在现场通过实地测量,车身竟然31.5米长。“都是分了上下两层,上层还拉了两排车。”民警现场清点发现,每辆运输车上运输了21辆小轿车。而且,行驶证上载明的车辆类型为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应该是封闭式的,而不是敞开式的。“这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民警介绍,按照规定,车主将面临罚款5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日照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秦建国介绍,此次全省高速公路商品车运输车辆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到6月20日。整治行动期间,高速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商品车运输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长、超宽、使用可伸缩式车身以及车辆实际情况与行驶证记载信息不相符的车辆一律劝返,严禁进去高速公路行驶。同时,将加强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车辆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并责令承运企业或车主卸运驳载、整改车身,自行消除违法状态。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