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李珍 通讯员 李阿欣)“我知道自己错了,醉酒驾驶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家人和其他人的不负责任,请求法庭给我改过的机会!”4月8日上午10时许,在平度法院第一审判庭内,“醉驾司机”于某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当天上午,平度法院将10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集中审理,并当庭宣判,共用时50分钟。
4月8日上午10时,庭审正式开始,10名被告人一起进入审判庭,法官宣读庭审注意事项后庭审正式开始。每一名被告人进入法庭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进行答辩。随后法官对案件进行宣判,一起案件的审理仅用时5分钟左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月1日,被告人于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与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两车受损,王某受伤。案发时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后平度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于某提起公诉。平度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这一案件与其他同类的9起案件进行了集中审理、集中宣判。于某等10名被告人因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1到3个月或者缓刑,并处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庭上,被告人均表示认识到错误,认罪服判。
因为适用了刑事速裁程序,10起案件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50分钟,平均5分钟审结一起。在受审的十人当中,有两人是驾驶拖拉机在路上行驶被交警查获。被告人张某表示,他不知道喝酒开拖拉机还犯法,现在知道错了,不仅被判了刑还处罚金,以后自己再也不喝酒开车了。
据介绍,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平度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98件,仅2015年全年就审结了165件,判处被告人165人。近年来,平度法院积极探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2015年以来共速裁案件174件,占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14.76%。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