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联合召开深化拓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注重从群众举报申诉、网络媒体曝光报道中发现隐蔽的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案件线索。从去年5月至年底,检察机关查处环保领域职务犯罪12件17人,近600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被提起公诉。
由于各方面原因,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司法手段介入,实现司法和行政手段对接,联手治理环境污染。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介绍,2015年5月至12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共对涉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批准逮捕152件234人,提起公诉343件594人,针对环保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发出检察建议347件,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查处环保领域职务犯罪12件17人。
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一家制药公司位于济南重要饮用水源地锦绣川水库上游,其排放废水、烟尘威胁到锦绣川水库的水质安全。民行科与派驻仲宫检察室联系深入调查,发现这家公司在厂房西侧隔路设有两处排污口,有棕黄色液体持续从排污口流出, 有较为刺激的味道,一处流入一简陋存水池,另一处直接流入附近土地,污染邻近树木。厂房西面是一锅炉房,有高8米左右的烟囱向空中排放烟尘。
经过拍照和录像、固定证据,咨询有关专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等系列工作,认定该公司存在排放污水,未采纳环评报告中烟囱高度应高于20米的建议,未按规定向历城区环保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问题。
据此,检察机关依法向历城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环保局对该公司排放污水、废气危害环境的行为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检察建议书》发出当天即送达,历城区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逐一落实检察建议中的相关问题,依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从快查处。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支持下,环保部门顺利查证落实了污染情况,下达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向公安机关启动移送程序,责令该公司将烟囱按规定加高至22米。
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表示,环保部门办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已经移送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办案,为调查取证、技术鉴定等提供支持。
本报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唐琳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