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骑电动车不算酒驾?胶州曝光20名醉驾司机

2016-04-14 16:15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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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份以来,胶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220余起,其中醉驾60余起。在此,胶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交警已把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对待酒驾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并坚持对酒司机定期曝光,请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案例一

  2月28日,在204国道胶东医院南侧路段,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由西向南行驶时与一辆由南向北的白色广汽轿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某受轻伤。现场调查时民警发现,王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酒后驾驶,随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样检测。

  经检测,该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03.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王某某在医院接受治疗结束后,被依法传唤至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王某某称,当天晚上参加朋友聚会,因为去的时候骑着电动车,觉得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算酒驾,所以席间喝酒并没有丝毫顾忌,吃完饭回家途中酒劲上头,撞上右侧驶来的轿车。

  经山东金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时所驾驶凤凰牌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因王某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3月16日22时许,在胶州市温州路与农场路路口处,一辆越野车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事故,越野车起火,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在现场询问当事人时发现,越野车驾驶员徐某面色紧张,该在叙述事故发生经过时支支吾吾,形迹可疑。办案民警将其带至事故科做进一步审查并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在强大的压力与事实面前,徐某如实交代了顶替其朋友赵某充当驾驶员的事实。

  17日上午,赵某来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经审查,当晚赵某与朋友喝酒后驾车沿农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温州路路口处,因喝了酒视线模糊,与前方顺向停车等候红灯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追尾相撞,赵某自知酒后驾驶违法,于是趁现场混乱便逃离回家,随后叫其朋友徐某来顶包。经了解,赵某是个准新郎,即将结婚,但因自己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的荒唐行为而被行政拘留。

  案例三

  4月5日晚10时许,胶州交警大队五中队的民警在辖区204国道与九赵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两辆半挂牵引车有超载嫌疑,遂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一下车,一股刺鼻的酒气飘来,民警随即准备对两名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一看民警拿出了酒精测试仪,其中一名驾驶员突然向路边的土坡方向逃跑,最终被追回。

  测试结果显示,杜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毛某某为39.1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经对两人所驾驶的半挂车过磅,杜某某驾驶的车辆核载32吨,实际载货40吨,超载30%以下;毛某某驾驶的车辆核载29.6吨,实际载货40吨,超载30%以上。两人均被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A2驾驶证被降级的处罚。

  附:一月份以来查处的部分醉驾人员曝光名单

  



  (半岛记者 鲍福玉 通讯员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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