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3月9日下午2时许,在青兰高速入口处,一辆鲁B牌照的轻型普通货车因涉嫌超载被民警拦停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杨某某一言不发,整个过程都是坐在副驾驶的一名男子在回答民警的问题。民警判断,杨某某有酒驾的嫌疑,当即要求其下车到执勤点接受酒精测试。经呼气测试,该车驾驶员杨某某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原来,该车驾驶员杨某某与两名工友中午一起吃饭时喝了三瓶啤酒,感觉自己状态还不错,便驾车准备从青兰高速前往青岛送货,没想到正准备上高速被交警给逮了个正着。因杨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对同行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记者 赵杰 通讯员 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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