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市南大队拟吊销六名交通肇事司机驾驶证

2016-04-18 08:18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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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警市南大队拟对六名在交通事故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吊销机动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陶银行(身份证号3713241990××××523X)、方进(身份证号3702061978××××4833)、常立海(身份证号3702231973××××5116)、李彦彬(身份证号3702841981××××0035)、杨磊(身份证号3702021963××××2632)、于少剑(身份证号3702058××××0551),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上述六人如果要求听证,应当在被告知后三日内向交警市南大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联系人:李银鹰、芦杰,联系电话:66572531。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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