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阳交警大队对全区校车开展隐患大排查行动,组织警力对所有学校、幼儿园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摸底。4月13日,城阳交警开出两张罚单,城阳两辆黑校车因超员和未取得校车标牌却提供校车服务,分别被罚款1万元,同时,与该学校负责人取得联系,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劝导学生不要乘坐没有取得校车资格证的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车辆超员未取得校车标牌
4月12日下午,城阳交警大队民警在夏庄某小学周边排查非法校车过程中,发现一辆长安型小面包车和一辆金杯面包车载乘小学生涉嫌超员。经查,长安型小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实载10名小学生。金杯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为9人,实载14名小学生。两名司机均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车辆也没有取得校车标志牌,两辆校车属非法校车,民警将小学生妥善安置在中队通知家长进行转载。
家住城阳区的栾女士,当天替班为“某托管班”所属的鲁B65C××号长安小型面包车开车,其“某托管班”负责人称,每人每月收取学生家长350元。临沂籍暂住城阳区的陈先生,为“某教育文化培训学校”所属的鲁B7JB××号金杯面包车开车,陈先生称每人每月收取学生家长350元。两车因涉嫌超员,4月12日被城阳交警暂扣。经核实,两车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依据国务院《校车管理规定》,4月13日,两名司机被传唤至城阳交警夏庄中队,接受了1万元的处罚。
涉嫌非法运营将移送处理
“目前城阳辖区共有正规校车130余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栾女士和陈先生因超员和未取得校车标牌却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此车辆被暂扣,车辆违法超员将根据规定给与处罚,涉嫌非法营运方面,我们将移送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城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立公说。
据了解,城阳交警部门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对“黑校车”的查处,同时,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重点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的进行整治,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机动车接送学生,确保各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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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查处12辆违法超载大货
本报讯(记者 张彤 通讯员刘春芳 胡永绪) 4月15日,城阳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渣土车超载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共查处12辆违法超载的渣土运输车辆,其中大部分都是运载石子、渣土、楼房拆迁碎砖头的,九成大货超载量达100%以上,有一辆“中国重汽”蓝色拉渣土的自卸大货车核载15吨,实载59吨,超载量达100%以上,被民警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10时30分,在双元路双高路口城阳交警大队流亭中队查车点,一辆挂有鲁BU7×××牌号的“中国重汽”蓝色自卸大货车满载渣土沿双元路由南向北缓慢行驶,距民警十几米处,民警示意停车检查,司机看了一下民警,稍微减了一下速,民警认为司机会将车停在路边,谁知司机加大油门向北逃跑,一直跑到白沙河桥北头,被民警拦下,经查,司机之所以逃跑是因为没拿驾驶证,经上榜称重,核载15吨竟然 拉了 59吨,超载量达100%以上。
据了解,司机是一名35岁的韩姓男子,家住即墨。据其介绍,上午该车在李沧区某工地装了近60吨渣土,往城阳经济开发区送,途径双元路被民警查扣。民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在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驾驶员和车主:违法超载会严重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一旦发生事故将得不偿失。
记者获悉,城阳交警开展预防重特大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将全部警力投向路面。自4月11日以来,查获货车超载、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闯信号、违反禁行规定、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200余起,扣留违法大货车59辆,其中渣土车43辆。
记者 张彤 本报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