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4月20日讯 4月20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会议召开,传达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青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部署全面推进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改革到位、保障到位。4月6日,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本市公车改革方案,青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公车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要求,成立专门车改工作机构,提前做好本单位车改方案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提报方案和封存车辆,确保车改方案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要抓好监督检查,确保车改纪律落实到位。参改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同时,不能因改革影响到正常的公务运转,决不允许出现没车不办公、没钱不出门的消极怠工现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这“六个不得和一个不能”纳入行政监察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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