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吴女士与朋友到李沧区一家鲜芋仙餐厅就餐,在点的招牌仙草里发现一根头发。餐厅赔偿给顾客220现金和三张10元代金券,并与吴女士签订了相关免责协议。吴女士以为此事就此了结,结果第二天,她发现鲜芋仙员工在微博上晒出了免责协议,上面有自己朋友的名字,并称“大家学起来呗,反正女孩子头发都长。”这位员工告诉记者,发那条微博只是当时觉着气愤,气消了就删除。目前,鲜芋仙已辞退了这名员工。
鲜芋仙里吃出头发 店方十倍赔偿 4月16日,吴女士与朋友在李沧区一家鲜芋仙餐厅点了两份价值22元的招牌仙草。“餐厅不但没有提供发票,上餐后我还发现碗里有一根头发。我当时以为头发是自己的,但是朋友将头发抽出时,有一部分是在招牌仙草里的。”为此,吴女士确认是餐厅的问题。
“我们将餐端回前台,不久服务员用强硬的语气通知我们取重做的招牌仙草。”吴女士告诉记者,本来没有多大的事情,但是服务员的态度让自己很不满意。
最终,吴女士拨打了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电话,并提出十倍赔偿。“在食药监工作人员到来之前,鲜芋仙店长给予十倍赔偿和三张10元代金券,共计250元。另外,店长与我们签订了免责协议。”
员工发微博晒协议 顾客认为被侵犯名誉权 员工所发微博
吴女士以为事情到此为止,但是没想到4月17日,她发现鲜芋仙员工在微博上晒出了免责协议,免责协议上有自己朋友的姓名,还称“大家学起来呗,反正女孩子头发都长。”
通过翻阅微博照片,吴女士确定晒出免责协议的是鲜芋仙的员工,她认为此条微博损害了顾客的名誉权,要求鲜芋仙重发一条微博澄清并向自己道歉。
记者与发微博的鲜芋仙员工取得了联系,这位员工告诉记者,发那条微博只是当时觉得气愤,打算气消了就删。
“我是鲜芋仙的工作人员,事发时就在现场,正常的顾客见到餐里有异物,第一反应都会向商家询问,但是吴女士和朋友直接将餐放在员工前面,说有头发,就回去坐着了。”为此,这位员工质疑头发是吴女士自己放的。
“我们给吴女士重新做了一份,但是她要求我们十倍赔偿。”这位员工告诉信网,“发那条微博只是觉着气愤,发泄下而已,打算气消了就删。”据了解,目前涉事微博已被删除。
律师:鲜芋仙存在连带责任 记者了解到,发微博的员工已被辞退,店长也多次向吴女士道歉。
对此,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的郑胜仪律师告诉记者,不管饭里的头发是餐厅造成的还是吴女士造成的,只要在微博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协议上吴女士朋友的名字,并且散发了对吴女士及朋友不利的言论,那么吴女士的名誉权就已被侵犯。如果鲜芋仙员工是在雇佣期间发布的微博,虽然是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店家也存在连带责任。吴女士如果考虑起诉,也可以选择起诉鲜芋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