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被病友挖掉双眼 医院拟赔60万元遭拒

2016-04-24 16: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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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3日,湖南省邵阳市脑科医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刘强,在住院期间,被同病房另一患者用双手挖去双眼,导致双眼球缺失。事发前医院护士护工数次巡视病房均未发现端倪遭到家属质疑和不满。肇事者刘某疑因重度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已被家属带回家,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介入调解,医院拟赔偿60万元,遭到被害者家属拒绝。目前,当地卫生局等部门已介入调查。

  午休时被病友挖双眼

  今年50岁的刘强(化名),曾在2000年,被发现有时会自言自语并突然攻击家人及陌生人的情况,送医检查后,被医院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去年12月30日刘强住进邵阳市脑科医院,入住第一住院楼4层精神科男病区。今年1月3日,家属接到医院电话,收到刘强受伤的消息。

  “医院在电话里说我丈夫眼睛受伤了,情况很危险。”当天下午,刘强的妻子苏丽(化名)赶到医院。“医院跟我说是午休时同病房的病人把他眼睛挖掉了。”苏丽称,二人并未有矛盾。

  护士巡视数次未发现

  苏丽提供的一份医院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当天中午12点28分,肇事者刘某伏在受伤者床头,受伤者脚蹬了两下;12点32分,肇事者离开受伤者;12点33分至12点46分,肇事者再次伏在受伤者床头,受伤者无任何反应,其间当班护士与护工先后四次在病房内巡视,未发现异常情况;12点51分,当班护工张某到受伤者床尾巡视,见肇事者跪在受伤者床头,未予干预;12点55分,当班护士廖某到床头巡视,发现受伤者双眼已被挖出。

  “刘强睡觉时是侧躺着的,肇事者的动作又很小,医护人员一靠近,肇事者就躲开。”一名看过监控的医生介绍,因为缺乏经验,当值护士并未起疑心,发现时已经来不及。

  对于医护人员巡视时没有发现异常是否为职务失误,院方未予回应,但院方曾对家属表示,患者在医院受伤,医院会承担全责。

  注射镇静药未能呼救

  该医院一名医生称,刘强在事发当天被注射了治疗针剂,该针剂恰有镇静的作用,所以事发时未呼救。而肇事者刘某属于重性疾病患者,医院拒绝透露具体病情,不过记者探访发现,事发病区主要诊治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癫痫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医生称,肇事者过往无伤人行为,护士在安排其午休后,只是实施部分约束,将其双胳膊与身体固定在一起,但手腕仍可以活动。

  肇事者被带回家乡  事发后刘强被转院至长沙的医院进行伤口缝合,后回到邵阳市脑科医院。医院为其找了独立病房。

  4月23日,记者来到该病房。提起眼睛被挖一事,刘强情绪激动,说不好受。他床头登记卡显示护理级别为二级。该医院一名知情者透露,肇事者刘某疑因是重度精神病患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在事发后已被家属带回家乡。目前,邵阳市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事后家属向医院索赔百余万元,医院回复称,按照国家标准,最高赔60万元。家属不同意。调委会介入协调,但至今未有结果。苏丽称考虑到丈夫后期治疗费用和家境,60万元不够。

  “我们会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若标准过高可能无法满足。”调委会工作人员称。关于刘强一事,调委会商议按照国家一级伤残的标准赔偿。考虑其双眼被挖掉,调委会将按照完全护理依赖的程度计算。“赔是一定要赔,如果家属不满意,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上述调委会工作人员说。据《新京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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