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个典型案例今日公布

2016-04-25 15:11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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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4月25日消息  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青岛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了2015年青岛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个典型案例。

  “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在不断提高。”青岛市人民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杨祝青介绍,近年来,青岛中院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件类型逐年增多、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司法保护日益成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主要渠道。2015年,青岛中院共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172件,二审民事案件3件、一审行政案件11件,二审刑事案件2件,诉前禁令案件5件。结收比超过100,案件调撤率达到68.9。

  青岛中院坚持“精品案、专业化”审判思路,审结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专业审判水平不断提高。去年,有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50个典型案例;2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1件入选(商务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2014-201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1件被最高院列入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并公开审理了我市第一起植物新品种纠纷案,发布多起诉前禁令,有力保护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中院设立的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巡回法庭,青岛中院开庭审理了第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园区企业及新闻单位纷纷到庭旁听,包括新华网、人民网在内的国内及德国多家媒体专题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予以报道;走访园区多家高新技术企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和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举办3次规模较大的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法律咨询等,为西海岸新区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满足了园区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加强对“青岛知识产权审判”互联网站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工作。 去年,中院先后对“CK”商标侵权案和全市第一起植物新品种案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对一起影响较大的商业秘密犯罪案宣判进行微博直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青岛中院完成近四万字最高法院《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保护新情况》课题调研工作,应最高院邀请在全国“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热点问题研讨会”上作专题发言并被会议转发。发出司法建议2份,均得到积极反馈。举办多场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和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

  去年的案件中,涉网络案件非常多,扬祝青向记者介绍道,包括网络著作权商标权侵权。通过打击此类犯罪,保护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震慑侵权行为,以个案发挥示范作用,影响广大群众来尊重知识产权。

  据悉,下一步,青岛中院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重视纠纷的实质性解决。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和中德生态园巡回法庭建设,形成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合力,提升司法保护水平。并强化调研宣传,进一步提高青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全国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司法的认同度和公信力。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

  附:十个典型案例包括:

  1、原告卡尔文•克雷恩商标托管与被告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2、原告烟台鹏华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烟台某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仿冒企业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3、申请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申请人上海水渡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某通信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诉前申请停止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4、原告纪琢传与被告某图书出版公司北京公司、某图书出版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5、原告韩敬原与被告青岛某餐饮有限公司、沈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6、上诉人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京铭万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某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7、原告青岛市平度金巢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青岛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8、原告青岛亨伯名家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韩国某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原告石某不服被告青岛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处理决定案

  10、被告人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通讯员 时满鑫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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