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周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度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十大案例。
2014年9月30日,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并送达某公司,主要内容为:你单位青岛中央广场项目,应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262.46万元,上述费用你单位至今未缴纳。现决定处理如下: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到市城乡建设委政务办理大厅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262.46万元。某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某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5年4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故裁定:对该行政处理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2015年,青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691件,同比上升71.5%,其中一审行政案件3181件,同比上升21.4%,案件类型涉及三十多个行政管理领域。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大幅增长,同比增加4.6倍;新类型案件,特别是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行政协议类和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类案件纷纷出现,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更加畅通。
2015年5至12月,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272人次,出庭率达24.6%,在全省名列前茅。为推进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青岛法院对2015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发布了《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 通讯员 吕佼 高沛沛 刘力铭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