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老赖"百人榜:一个县里九个部门有"老赖"

2016-05-09 10:37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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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5月8日讯(记者 马云云) 身为公职人员,竟然当起“老赖”。近日,省高院官方微信转发菏泽中院发布的“老赖”百人榜,在这个榜单上,成武县十多名在武装部、公安局、交通局、劳动局、乡政府等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赫然在列。

  从名单上看,这些公职人员分别来自成武县武装部、检察院、公安局、人民银行、农机局、交通局、劳动局、农业局、伯乐乡政府等单位,执行款数额从几万元到二十余万元不等。这些公职人员有的已经退休,有的仍然在岗,相当一部分是因金融借款案件产生纠纷,最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大家普遍认为公职人员信誉度高, 有些人乐于请他们当担保人。”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分析,之前他就接触过类似的案例,公务人员作为担保人成为债权债务纠纷中的第二被告。这种情况下,如果其被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又没有能力清偿债务,在执行程序中就有可能进入“老赖”名单。另外,不仅是在经济纠纷的案例中,在婚姻家庭类的纠纷中,公务人员也有可能成为被申请执行人。

  公职人员上“老赖”名单虽不多见,但在我省并非首次。“从法院的角度来讲,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布‘老赖’名单没有禁区。”省高院有关人士表示,不仅如此,公职人员更应该模范遵守法律。不过总体来看,公职人员当“老赖”的情况毕竟是少数。

  上了“黑名单”,意味着这些公职人员就要和其他“老赖”一样,在工作生活中受到重重约束,比如被限制高消费。“这对公务人员来说可以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张凯说,以前大家认为当“老赖”的多是经商人员,随着经济纠纷不断增多,任何群体都可能登上“黑名单”,公职人员上榜单将渐渐不是新鲜事。

  张凯分析,相对而言,这个名单对公职人员的影响更大,尤其在信誉上的负面影响。 尽管公职人员较普通群体法律意识更强,但有时出于利益驱使或出于人情关系,或是对法律风险认识不足等因素,仍然会将自己卷入纠纷,甚至无法偿还债务,最终进入“老赖”名单。

  因为公职人员有固定收入,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一些法院在实践中对这部分人优先执行,加大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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