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试点省属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编制、高校10%的招生计划将用于急需专业……昨天,我省出台《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 《意见》规定,我省高校将以改革用人制度为重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全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高校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学生数等自主拟定校内教学、科研、教辅机构设置方案,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向相关部门报备。原编制内人员事业身份记录在案,控制总量内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高校可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可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学校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向相关部门报备。完善以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为重点,符合高等教育特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等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薪。
开展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试点。创新二级学院管理体制,2016年选择5所左右省属高校试点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实行职员制,进一步理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提高二级学院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参照同类别同等级人员任职年限和条件,建立有利于相关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
高校专业同城跨校整合 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优化专业宏观布局。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布局,增加工学、农学类专业,鼓励新兴学科专业发展。提升医学、教育学类专业办学层次,2016年起,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提高职业吸引力和人才培养专业化水平。稳定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突出办学特色,培养复合型人才,实现差异化发展。整合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科类专业,强化学科,淡化专业,提升办学层次。实施专业同城跨校整合,将重复布点多、不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整合到专业优势突出的学校。
实践课比重达到20%以上 深化学分制改革,形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的机制,建立与学分制相配套的学生管理、教师评价等制度体系。扩大学分制改革范围,每年增加试点学校10所左右,到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全面推行学分制。
探索本科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促进高校科学选才,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2016年6月底前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贯通培养模式改革,完善高职与本科、中职与本科贯通分段培养模式,制定专业目录,优化专业布局,实施动态管理,2016年委托第三方对2013年试点的学校和专业进行质量评估,淘汰管理水平低、达不到培养标准的学校和专业。
提高实践课比重,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逐渐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达到20%以上。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修业年限最长可延至8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及时核发学业证书,按学期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记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