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银青酒瓶身未标注警示语 被责令下架封存(图)

2016-05-21 09:32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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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网5月20日讯 2016年5月,市民孙先生在青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家得乐超市购买一瓶8元的竹银青酒,发现该酒并没有标注警示语,“酒瓶必须标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不然违反规定的。”孙先生要求索赔。烟台张孚酿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经理告诉信网(0532-80889431),警示语在瓶子外包装盒上有标注,而瓶身确实并无标注。目前,青岛崂山区沙子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责令下架封存。

  2016年5月,市民孙先生在青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家得乐超市购买了一瓶2013年10月29日的生产的竹银青酒,价值8元。回家后,孙先生发现该酒瓶身并没有标注警示语,“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酒瓶上不都写着‘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标注难道不违法吗?”

  带着疑问,孙先生对瓶身进行了进一步观察,他发现该酒的宣传标语中写着:具有降低人体胆固醇,软化血管增强人体免疫力之功能,“竹银青酒厂家这样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23条规定,因为酒类广告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孙先生认为,酒厂对于竹银青酒,无论从无标注警示语,还是使用不恰当的宣传标语方面,都违反了国际规定。根据食品法的规定,他要求索赔。

  信网获悉,根据《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白酒在内,酒精度大于0.5%vol的酒精饮料将推荐采用“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劝说语。

  据信网了解,张孚牌竹银青酒为烟台张孚酿酒有限公司出产,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告诉信网,竹银青酒是公司2013年下半年出产的酒。酒瓶身上的广告语并非指酒本身,是指代的竹子和银杏的功效,在国家都是被认可的。而警示语在外包装上有标注,但瓶身确实无标注。

  针对此事,青岛崂山区沙子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5月9日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家得乐超市经营的竹银青酒进行检查,发现该酒涉嫌无警示语,出于保护市民消费者的权益,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下架封存。

  “目前,正在对投诉人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据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该酒瓶身标签宣传标语,即“银杏现已被国际确认为人类名贵保健品,竹叶更被广大消费者所青睐,且具有降低人类胆固醇,软化血管增强人体免疫力之功能等”这句宣传标语描述的功效是对其银杏和竹叶的描述,并非酒的描述,因此并未违反广告法规定。”

  “而对于其他情况,目前我们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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