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一男子酒后砍妻子20多刀 被判13年

2016-05-23 17: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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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即墨的周磊(化名)特别喜欢喝酒,不光吃饭喝,就连开车的时候也能喝进2两白酒。2015年2月12日下午,喝过酒回到家的周磊再次遭到妻子刘艳(化名)的嫌弃,两人吵闹中动起手来。周磊从厨房拿起砍刀对着刘艳连砍数刀。在邻居的劝解下周磊还是不停手,直到被拉开制止。刘艳随即报警并叫来了120救护车。近日,即墨法院一审后认为周磊之罪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不过了,砍死你”

  2015年2月12日下午2点,本来是一个平常的午后,家住即墨的农民周磊从外面喝完酒回到家中。正在家里做午饭的妻子刘艳一看周磊不光喝过酒还是酒后开车回来的,非常生气。原来,周磊出去买酒,一边开车一边就喝下了二两白酒。由于夫妻俩经常因为周磊喝酒发生争吵,因此这次刘艳没有给他留面子,在争执中,刘艳将一盘子菜扣到了周磊身上。

  喝了酒的周磊气血冲头,跑进厨房拿了把砍刀出来就要砍刘艳,嘴里还喊着:不过了,我砍死你。刘艳一开始还不以为意,没想到周磊真的砍下来,第一下就砍到了刘艳的额头上,鲜血顺着脸往下流。周磊并没有住手,反而一刀比一刀砍得狠。刘艳一边大叫着一边用手和胳膊护着头,而周磊的刀再次落下来将其胳膊和手砍伤,共砍了20多刀。

  刘艳此时已经没有招架之力,只好大声呼救。周磊的邻居张某听到了刘艳的呼救声,赶紧跑来拉架。刘艳趁机爬到院子里,张某从周磊手中夺刀未果,就跑出去找人,周磊到院子内又持刀朝刘艳头部砍数刀,并关上院门。闻讯赶来的周磊的弟弟周某乙等人叫门未果后,将院门踹开并将周磊手中的砍刀夺下。案发后周磊喝农药欲自杀未果,被发现送往即墨市人民医院抢救。

  即墨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周磊控制。2015年2月17日周磊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其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同年2月25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逮捕。

  ■家暴已经不是第一次

  众人来到周家将周磊的刀夺下来时,刘艳已经浑身是血,因失血过多昏了过去。邻居们赶紧拨打了120将其送到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刘艳因外伤致头部数处条状瘢痕,累计超过20cm;面部数处条状瘢痕,单条6cm;右眶上壁、内侧壁骨折;双侧尺骨鹰嘴骨折,左侧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四肢数条条状瘢痕累计长度超过45cm;右手手指功能丧失超过16%,上述伤情均构成轻伤一级;因外伤致右侧颧骨、颧弓及双侧上颌窦额突骨折;右手拇指、中指、环指指骨骨折,上述伤情均构成轻伤二级。

  据了解,周磊经常酗酒,酒后家暴已经不是第一次。周磊的儿子告诉检察官,其父亲每次喝酒后都会动手打母亲刘艳。而案发后,刘艳也表示,不要民事赔偿,只希望对周磊重判。

  ■从故意伤害到故意杀人

  即墨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磊犯故意杀人罪,于2015年11月11日向即墨法院提起公诉。即墨法院于2016年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磊酒后持砍刀朝被害人头部连砍二十余刀,致被害人头部、双某、双手多处受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周磊关于其没有杀害被害人的意图,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解意见,经查,被告人周磊酒后因对被害人刘艳嫌弃其喝酒不满,遂持刀朝刘艳头部连砍二十余刀,从被告人的上述客观行为可以看出其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后果,并希望该结果的发生,且客观上已造成被害人头部、面部、双某、双手多处骨折,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特征,故对被告人周磊应以故意杀人罪惩处。

  近日,即墨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半岛记者 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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