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道路路名牌今后将用中英文标注

2016-05-26 10: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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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青岛两会上引发市人大代表热议的路名牌设置问题,逐步得到了落实。5月25日,市城乡建设委和市公安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2012年本市编发的《青岛市城市道路导示标志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近期进行了补充、修改、优化和完善。新版《导则》确定,今后岛城的路名牌将采用中英文标示,取消汉语拼音路名。同时,将增大车行道两侧的门牌面积,让市民找路更加方便。

  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工程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于2012年编发了《导则(试行)》。“试行3年多以来,收到了社会各界反映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对导则进行修编。”上述人士表示,部分市民认为,路名牌导示信息中汉语拼音路名应该改为英文翻译。交通导向牌应该包含方向信息等。

  此外,部分指路标志的中英文翻译不统一,《导则(试行)》缺少对指示旅游景区标志相关要求;试行导则缺少有关主动发光标志相关技术要求;门牌尺寸过小;楼牌样式存在新旧交替的现象等。针对在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市民建议和需求,本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优化和完善,并增加了旅游景区交通指路标志、门牌、楼牌等内容,使导则更全面、系统和规范。

  据悉,修订后的《导则》包括《青岛市路名牌设置导则》、《青岛市交通指路标志设置导则》和《青岛市楼牌、门牌技术导则》三部分,共20章,适用于青岛市城市路名牌、交通导向牌、门牌、楼牌等城市道路导示标志的制作、施工、安装和维护。

  记者发现,新版《导则》明确了交通导向牌、路名牌和门牌导示标志采用中英文标注,并明确中英文翻译采用《青岛市公共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导则》实施后,将有利于国外游客通过道路导示标志实现快速指路定位;增加的关于指示旅游景区的交通指路标志内容,将使城区旅游标志的设置实现标准化,同时提出了交通导向牌和旅游标志牌可共面设置,将有利于导示标志的整合和资源的节约;同时适当增大的门牌(由目前车行道两侧150mm×90mm小型门牌,调整为中门牌300mm×215mm、大门牌600mm×430mm)、增设的小区总导示牌等,都将使得老百姓找路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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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拼音路名将“退役”

  在今年的青岛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青岛多帮帮助残公益服务中心主任焦玲提出,青岛路牌上的汉字下方很多是完全用拼音,与青岛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不符。 “路名牌中文名字下面再有汉语拼音显得有些重复了,应该改为英文标注。” 焦玲认为,这样可以方便国外游客来青旅游时,通过导示标志指示到达目的地时更加方便。

  记者25日获悉,对《导则》重新修编后,在第一部分《青岛市路名牌设置导则》中,专门对路名牌式样和选用、路名牌安装和设置、路名牌验收标准、路名牌维护等内容,对路名牌的建设、验收和维护,作了具体的规定。新版《导则》明确,路名牌导示信息中原有的汉语拼音路名,将改为英文路名。

  此外,在《导则(试行)》中,依据国标规定 ,“路名牌东西走向包括东西向的斜街为蓝色,南北走向包括南北向的斜街为绿色”。但因青岛市道路走向多为斜街,部分道路为避让山体走向曲折、方向时常变化,多条道路方向及路牌颜色存在较大争议。因此,以往规定折角过大方向明确的道路,允许一条道路路名牌两种颜色,并依据规定南北向道路为绿色,东西向道路为蓝色;折角在45°左右,走向曲折或不明确的道路路名牌统一采用蓝色。同时,道路走向明确的交通主干道(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路名牌上采用“东、南、西、北”替代箭头标注方向。

  而新版《导则》的道路方向较为明确,共分为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及斜角30度以内这几种情况,路名牌牌面方向符号将替换为具体方位。

  城区门牌将增大面积

  同样是在今年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吉庆认为,青岛城区的门牌太小,而上海等等城市道路上的门牌很大,开着车就能看到。建议对门牌统一格式,挂门牌的位置也需要统一。

  针对这一提议,新版《导则》专门增加了《青岛市门牌、楼牌技术导则》共6章,内容涵盖了门牌、楼牌、单元牌、户牌和小区楼牌总导示牌的基本要求,以及安装和维护要求等。

  《导则》规定,门牌、楼牌、单元牌、户牌均采用蓝底白字。同时,为解决岛城目前城区门牌偏小的问题,导则将门牌分为3类:大门牌:600mm×430 mm;中门牌:300mm×215mm;小门牌:150mm×108mm。其中大门牌用于机关、团体、部队、工厂、学校等单位和适宜安装大门牌的院门;中门牌用于车行道两侧和适宜安装中门牌的院门;小门牌用于在步行道两侧和适宜安装小门牌的院门。

  市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滕祖文曾提议,应增加主动反光的门牌。因此,新版《导则》此次也增加了主动发光标志牌的相关技术内容。

  目前,市城乡建设委正会同市公安户政、公安交警部门研究展开城市道路导示标志提升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开展后,将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青岛市城市道路导示标志建设和管理,提升城市道路导示标志的国际化、人性化和标准化水平,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利、清晰、准确的导示标志服务。

  (半岛记者 马正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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