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下月起专项整治三轮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

2016-06-16 08:25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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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日前,市政府发布《青岛市政府关于专项治理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行为的通告》,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专项治理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行为。被治理对象包括三轮机动车、四轮机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

  4月28日9时17分,在长春路威海路路口,一辆红色的无牌四轮车将一名行人撞伤,在将伤者送医后,无牌四轮车司机从医院驾车逃逸。由于车辆没有牌照,事发现场和医院没有相关信息,排查难度非常大。市北交警大队专案组通过走访调查事故受害人、调取事故现场周边及医院监控,经对肇事车辆在医院及事发前后行经路线的视频监控和卡口资料反复查看甄别比对,初步掌握了嫌疑人和肇事车辆的特征。随后民警只能划定重点区域一一排查。 5月16日下午,在馆陶路将肇事车辆——一辆无牌四轮红色观光车连人带车查扣。车主承认,他以为自己的车无牌无信息,即使逃跑也不会被查获,便选择了肇事逃逸。

  上述案例是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典型。交警部门指出乘坐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六大危害:一是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频发;二是部分车辆性能不佳,乘坐风险高;三是很多车辆是“三无车”,没有保险保障;四是抢行添堵,影响正常交通;五是驾驶人员复杂,乘客安全难以保障;六是乘客投诉无门,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据了解,非法载客营运问题目前已成为很多城市的“顽疾”,治理难度大,涉及面广,严重危害交通安全,有的营运者还对乘车人甚至不愿乘车的市民有不文明或违法的行为,引起治安、刑事案件,市民呼吁加强整治管理的呼声很高。

  交警部门表示,现在市场上有很多电动观光车、电动三轮车,不在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中,根本无法挂牌上路,提醒市民不要购买和使用上述车辆。(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通讯员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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