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不少地区连续出现高于35摄氏度的天气。“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已制定高温津贴标准,但发放名目、标准等差异很大。一些中小企业的高温津贴仍是“纸上清凉”,有的企业违规以防暑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各地政策存在不少差异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高温津贴或防暑降温费标准,不过各地政策存在不少差异。
——啥名目?各地制定的政策中,有的将其称为高温津贴,有的为防暑降温费,还有的省份将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明确区分,如陕西省规定防暑降温费最高每人每天15元,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25元。
——如何算?虽然各地规定高温津贴适用的月份集中在6-10月,但具体计发方式各异:有的按月发放,有的按天计算,有的则按小时计算。
对于具体计发的时段,天津等地规定按实际35℃以上的高温天数算;山东是6-9月份中无论有没有高温天气,都会按月发放。
——给谁发?山西、北京等不少省份规定室内气温≥33℃、露天气温>35℃环境下工作的职工才可以领津贴;山东、陕西则规定,一般工作人员也有津贴,即使是坐在空调屋里的管理者、财务人员也有防暑降温费,只是相对较低。
——发多少?各地高温津贴高低不一,普遍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之间。“标准调整主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调研员解立峰说。
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津贴
记者近日在广东、北京、吉林等多地调查发现,虽然不少企业已严格落实高温津贴制度,但部分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的高温津贴仍是“纸上清凉”。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广场旁边,一家化妆品公司促销员卢敏说,没有高温津贴。“小公司本身规模不大,不像国企那么规范,只希望能把工资按月发给我就好了。”合肥市政务区一家广告公司的经理崔龙表示:“公司不大,赚到了钱大家分一分,哪能分清楚什么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多部委出台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企业还在以防暑饮料充抵高温津贴。“按照标准应该是每月150元高温津贴,去年每月却只发了100元,还发了一些饮料代替。”广州一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许多劳动者拿不到高温津贴的背后有多重原因:
一是不少用工无劳动合同,部分群体无法规保障。记者采访的多位工程承包商都表示,现在建筑工地大部分最后都变成私人承包,“没有劳动合同,更不会有高温津贴”。有的包工头甚至表示,头一回听说还有高温津贴这回事。
记者采访时还发现,不少环卫工人已是60岁以上的劳动者,而60岁以上的劳动者并不能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适用相关高温津贴规定。
二是政策规定模糊、维权难。记者了解到,对于售楼、快递等一些半室内半室外的工作人员如何发高温津贴,不少地方没有明确规定。记者采访一些地方的人社部门,其答复并不统一:有的表示,能够享受全额高温津贴;有的表示,只能靠企业自己定,如果有纠纷再进行仲裁,“政策没有规定得这么细”。
三是对企业约束不足,发不发“全凭良心”。虽然不少职工知道自己应该有高温津贴,但许多人不愿意申诉。长春一位驾校教练说:“不给又有什么办法,总不能因为没有津贴就辞职不干了,何苦一个人强出头。”记者采访的部分环卫工也表示,没人去投诉,“大家聊天时说到这事,也就是说说而已”。
专家认为,应通过政府、企业、职工及社会组织多方共同努力,为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织密“保障网”。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