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二浴三浴正式开放 游泳安全常识得知道

2016-06-23 09: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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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日,第二海水浴场、第三海水浴场通过了市城市管理等多部门的考核验收,设施和人员配备就绪,将于7月1日正式开放。

  据介绍,22日,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市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安监、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物价、气象部门和市南区政府相关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对第二、第三海水浴场开放的准备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各职能部门查看了设施、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查阅了有关资料,听取了青岛市公安局有关部门的汇报。

  目前第二海水浴场、第三海水浴场已完成防鲨网布设,救生、救护等基础设施已准备就绪,工作人员已经到位上岗。经检查,同意于7月1日正式开放。

  据介绍,第二海水浴场开放期间为7月1日至9月25日,门票价格为2元/人,其他时间不收取门票。

  海水浴场游泳安全小常识  

  1.应在设有救生人员执勤的时间和海域游泳,听从指导勿超越防鲨网警戒线;切勿到有游艇活动的游乐区游泳。

  2.不要依赖充气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来助泳,万一泄气,容易造成溺水。

  3.海中游泳,有海流、有波浪,与游泳池不同,故需要加倍的耐力及体力才能达到同等距离,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才不会造成不幸。

  4.海边游泳要注意潮水时间,高潮后就将退潮,尽量不要在退潮时游泳,以免退潮时往回游时体力消耗过大发生意外。风浪太大时不要游泳,不要独自一人游得太远,严禁单独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5. 酒后一定不要游泳,有些人不在意,觉得自己有一定的游泳技术,不会出问题。加上酒精对大脑的刺激就更觉得自己了不起了,但是大海是无情的,一旦出点身体状况,那可就悔之晚矣。

  6.如果警示该海域中有海蜇,在游泳时一定要加倍注意。有皮肤受伤出血时,应立即上岸。

  7.在遇到有人溺水时,应大声喊叫或打110请求协助。未学过水上救生,不可贸然下水施救,以免造成溺水事件。

  8.救生员均身穿救生员标志统一服装。如果看到沙滩上插黄、红两色救护队旗位置,那是救生执勤点,救生员正在值班。假如旗杆收了就表明救生员不当值。同时,沙滩还竖有警示标志旗,如果是全红旗帜,就是告诫大家海风大,不适合下海游泳。

  安全游泳十六忌  

  游泳是磨练人的意志、锻炼身体的良好方法,但游泳也有禁忌。

  一、忌酒后游泳;

  二、忌饭前饭后游泳;

  三、忌剧烈运动后游泳;

  四、忌月经期游泳;

  五、忌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六、忌长时间曝晒游泳;

  七、忌不做准备活动即游泳;

  八、忌游泳后马上进食;

  九、忌游时过久;

  十、忌有癫痫史游泳;

  十一、忌高血压患者游泳;

  十二、忌心脏病者游泳;

  十三、忌患中耳炎游泳;

  十四、忌患急性眼结膜炎游泳;

  十五、忌某些皮肤病游泳;

  十六、忌忽视泳后卫生。

  被海蜇蜇伤的紧急救治  

  被海蜇蛰伤,出现不适一定要到医院进行治疗。海蜇属空腔动物,通体透明或半透明,伞盖下有许多触须,其上有密集的刺丝囊,内含毒液。当触须触及人体及皮肤时,即可刺入皮肤并放出毒汁,使人体中毒。

  一、主症

  局部有触电样刺痛、麻木、瘙痒及烧灼感,经4—6小时出现线状红斑、丘疹、风团、水疱和瘀斑。全身有肌肉痛、乏力、胸闷气短、心慌、气促、低烧、口渴、出冷汗等;少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呼吸困难、烦躁不安、血压下降、咳血痰,抢救不及时,可死于肺水肿及过敏性休克。

  二、一般的急救措施

  1、局部涂抹碱性溶液或1%氨水并冷敷患处,也可用1%碳酸氢钠、明矾水冷敷。

  2、口服抗过敏药,如非那根25mg/次,或扑尔敏4mg/次,或苯海拉明25mg/次。

  3、静脉点滴1%葡萄糖酸钙液10ml,或地塞米松5—10mg。

  4、血压下降时,肌肉注射肾上腺素0.5—1ml。

  5、呼吸困难时,取半坐卧,清理口鼻内异物,吸氧。

  三、预防

  1、海水作业者要带防护工具,不要直接接触海蜇。

  2、禁止在浴场外游泳、玩水。夜间更不应去。

  3、在游泳时或在船上、岸上发现海蜇,绝不能用肢体接触、捞取或戏耍它。 (半岛记者 鲍福玉 王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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