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昨日,市城乡建设委市政处下发通知,从即日起,市政、轨道交通工程禁止使用人工挖孔桩施工。
所谓“人工挖孔桩”是指用人力挖土、现场浇筑的钢筋混凝土桩。但由于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落后,受地质条件限制,隐患源多、危险程度高,特别是井下作业环境恶劣,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易受涌水、涌砂、塌方、毒气、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伤害,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
为严格贯彻执行 《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严格限制使用并逐步淘汰人工挖孔桩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市政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建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全面禁止使用人工挖孔桩。同时,对于设计及施工原理均与人工挖孔桩相同的人工挖孔“墩基础”,也禁止在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使用。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