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区饮酒并驶入高速 男子酒驾不挂车牌被罚

2016-07-04 08:07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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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昨天清晨,同三高速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在高速公路休息区饮酒并驶入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

  昨天早晨6时许,同三高速交警大队五中队的副中队长付龙发现,一辆未挂机动车号牌的轿车停在高速公路边,没有开启双闪,也没有摆放警示标识,遂停车上前检查。当拉开车门的一瞬间,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只见车内有三人,司机正靠在驾驶座上酣睡,被突然到来的交警吓了一跳。经酒精呼气测试,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经查,24岁的司机卢某是商河县人,和朋友外出办事,夜间在高速公路休息区闲来无事,便买酒对饮消暑,天亮后开车驶入高速公路,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还将前后车牌卸下来,一路驶来,感觉有些困了,便靠边停车,在车上小憩,于是出现了上面的一幕。根据相关法规,卢某因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处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因酒后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满12分的处罚。(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李国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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