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千万元买了房子,却因为电梯的事闹心。近日,家住市南区中铁青岛中心的业主发现,本来大门紧锁的“入户梯”电梯间被打开,还经常有陌生人“光顾”。于是业主找到开发商理论,却被告知“入户梯”其实是“消防梯”,这让十分注重房子私密性的业主难以接受。
独立的电梯间。
“我买的明明是入户梯,最后怎么成了消防梯?”近日,多位市民致电半岛热线96663,称自己买房遭遇一件窝心事。“当初买房的时候我比较了好几家,之所以选择中铁青岛中心,很大程度上就是听了销售顾问的‘忽悠’,她领着我们看样板房,说是门口就是入户梯。”一位业主说道。
这位业主还介绍,由于有入户梯,他购买的房子普遍比其他户型的房子贵一些。房子交付后,本来电梯使用一切正常,可后来物业的一纸通知让业主猝不及防。“通知上说电梯是消防梯,电梯间的门不能关闭,必须打开。”对此,业主难以理解,“明明是我们自己的的入户梯,为什么还要打开呢?”
半岛记者随后来到中铁青岛中心C座,发现17层以上04、05户业主配有“入户梯”。半岛记者注意到,每户业主门口有一个7平米大小的电梯间,电梯间外还有一扇门。“本来如果这扇门关上,这个电梯间就是我们业主的私人空间,电梯刷卡后可以直接到家门口,私密性非常好,但是如果这扇门打开了,什么人都能进出,就不是入户梯了。”一位业主郁闷地说道。
半岛记者来到其中一位业主家中,发现他已经把电梯间进行了装修,不仅增设了橱柜,还摆上了一些花卉等装饰品。“如果早知道这不是入户梯,我就没有必要花钱再收拾了。”这位业主表示,像他这种情况的业主还有不少,其中几户业主代表又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入户梯的问题,而开发商口头说业主可以“心照不宣”的使用,这一答复难以让业主满意。
7月1日上午,半岛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中铁青岛中心负责销售工作的徐先生,他表示业主提到的电梯前厅属于“公共区域”,业主锁起来自己使用,一方面影响消防安全,另一方面其他业主并不满意。徐先生还介绍,业主的合同中并没有将这部分面积划为户内。此外,徐先生解释称,销售时向业主介绍的“入户梯”,指的是“作为入户梯使用”。
对于徐先生的答复,业主并不接受,“我们理解的入户梯就是直接到门口的电梯,有私密性,不然我们也不会花这么多钱来买房子。”对于业主的质疑,徐先生称将进一步与业主协商。
2日下午,半岛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认为,购房者与房产商在缔结合同时,对合同条款的约定,未予以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双方对此可以协商解决,对合同做出补充约定,如协商不成,合同如有仲裁条款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没有仲裁条款,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司法机关对条款的性质予以判定。半岛都市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半岛记者 刘玉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