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胶州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做租车生意已经十多年了,虽然十分小心,但是还会经常碰到一些前来租车的顾客,把车辆拿去抵押换钱。近期更是有人把自己公司一辆十二万多的车拿去抵押,这可让张先生“草鸡”了。
今年2月份,有两位顾客到张先生的公司,想要租车。“当时杜先生和朋友两个人结伴过来,说是为了方便跑市场做生意要租一辆车。”张先生说道,“也没有多想,给他们办完手续之后,就把车租给了他们。”
5月中旬,张先生查询了一下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发现这辆车近期基本上停在一个地方没有动过。发现这辆车被他们以两万元抵押出去了。
被抵押的那辆车是张先生2013年花了十二万多元买的,虽然开了几年,但是现在市场价也在8万左右,而现在张先生手中只有对方不到2000元的押金,可谓损失巨大。记者也据此事联系到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汽车作抵押,正规程序是车主拿着相关资料去到车管所办理,而张先生所遇到的情况,肯定不是正规抵押,所以无效,张先生可以直接要回车辆。”李律师说道。
除此之外,李律师还表示,如果现在车的“主人”不愿意交还车辆,那么张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诉。“对于杜先生的行为,基本上可以断定为欺诈,所以张先生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交由警方处理这件事。”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季晓东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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