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做好戏曲传承发展的实 施意见》,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建立山东省地方戏曲剧种数据库,鼓励群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 作等方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 出场所。
山东是戏曲大省,现有吕剧、山东梆子、柳子戏、 五音戏、茂腔、柳琴戏等24个本土地方戏曲剧种和京剧 、豫剧、黄梅戏、评剧等,戏曲文化土壤丰沃。
对列入国家和省、市、县级非遗名录的地方戏剧种 ,我省要实施抢救性记录和保护工程,特别是抓好濒危 剧种、戏曲珍稀史料的抢救性保护。组织开展地方戏曲 经典剧目“音配像”、濒危剧种“依团代传”工作。加 强老戏曲艺术家活态保护工作,挖掘、整理、保存好各 剧种老艺术家的代表作品、艺术经验和历史回忆,并进 行数字化记录和存储。支持有专业院团的非遗剧种进一 步做好传承、保护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无团剧 种恢复建团。
此外,我省将支持戏曲剧目创作,实施山东省舞台 艺术精品工程、地方戏振兴和京剧保护扶持工程、优秀 保留剧目工程、重点选题创作作品资助等“4+1工程” ,完善艺术创作“全链条扶持机制”,推动全省优秀剧 目创作。
根据意见,在改善戏曲创作生产和演出条件方面, 实施“城乡百姓舞台计划”,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 )至少有一个剧团,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座综合性“ 文化礼堂”。推动“乡村戏台”建设,把室内简易戏台 (戏剧大棚)纳入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范围。鼓励群 艺馆、文化馆(站)等,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 式,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免费或低价提供排练演出场所 。
在人才培养方面,实施“名家传艺”计划,支持优 秀中青年戏曲编剧、导演、作曲、演员拜知名老艺术家 为师学艺。支持山东艺术学院、省文化艺术学校及其他 有条件的戏曲专业院校(系科)设立“大师工作室”。 支持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戏曲院校合作,建立学生学习 (实践)及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艺术院校与戏曲表演团 体人才“双向交流”机制,鼓励中青年专业人员到高等 艺术院校进修深造。鼓励戏曲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参 与戏曲教育,建立非遗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