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作业应采取换班轮休 每天需供应绿豆汤

2016-07-07 11:1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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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施工企业应保证为一线施工人员每天供应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并向作业人员发放防中暑药品。”7月5日,青岛市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又值施工高峰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要求全市市政工程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温度超35℃,户外作业不得加班加点

  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了解到,各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温施工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好防暑降温措施。

  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另外,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并保证每天供应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并向作业人员发放防中暑药品。工地临时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卫生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工人宿舍要严格控制居住人数,确保纱门、纱窗齐全,保持卫生、通风。餐饮、洗刷等用品要设专用橱柜存放。

  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卫生室

  对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备卫生室,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工作岗位。要切实抓好暑期食品卫生工作。各单位要做好职工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生熟食品分开,加强防蝇、蚊、鼠、蟑螂等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工地存放饮料和防暑降温食物的设施要由专人管理,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并做好标识,确保安全可靠。隧道暗挖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检查维修隧道内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随时关注通风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隧道内排气顺畅。 认真组织编制针对性强的夏季高温施工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强化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启动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严格执行夏季高温季节高温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 、迅速、有效的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保障信息渠道通畅。

  下一步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充分认识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各项目应结合工程实际,认真梳理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了解天气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抓好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勤检查,确保夏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将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在建市政工程和全市轨道交通工程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区(市)属地监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高温天气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李晓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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