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近日,胶州湾高速交警在环湾路上开展了不系安全带的违法抓拍,从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统计的违法数据来看,仅7月5日至7月11日一个星期,司机在环湾路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就达到1033起,占全部违法行为的80%。
高速交警表示,部分驾驶员抱有侥幸心理,只在有电子眼或交警的地方系上安全带,没有就不系;也有驾驶员认为车速较低时没有必要使用安全带。交警提示,即便汽车在较慢速度下行驶,若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虽然产生的惯性相对较小,但足以使驾乘人员无法控制身体,与汽车方向盘、挡风玻璃等车内坚硬部位碰撞,对身体造成伤害。
据高速交警发布,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几率提高60%,发生正面撞车时,系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死亡率44%,翻车时可减少死亡率80%。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
(记者 樊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