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不再新建公租房 低保户按保障性住房登记

2016-07-12 09:11   来源: 信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青岛保障房建设一直是市民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黄兴东总工程师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访谈”栏目,就青岛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热点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2016年青岛计划通过实物保障和发放租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8000套(户),其中,实物保障5000套、发放租赁补贴3000户。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6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市区范围内户籍家庭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并提高保障面积标准以及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越来越多的公租房待保障家庭将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租赁补贴。

  公租房 今年不再投资新建公租房

  据黄兴东总工程师介绍,2016年青岛市财政不再直接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需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的区市,可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市场化方式 ,对适合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的存量房和在建商品住房,按区域开展分批次集中采购、租赁或者根据需求订购,将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今后青岛将根据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及我市住房保障需求,结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存量房源情况,适时确定是否继续新建保障性住房。

  保障房 低保户统一按保障性住房登记

  关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问题,黄兴东总工程师表示,根据《关于推进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青岛市自2014年对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的方式,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籍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登记。对目前还持有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登记凭证、且未购买的家庭,在准予登记凭证有效期截止日前,可按原规定的申请标准申请年度复核。

  经适房 过5年了怎样买卖过户

  也有网友提问,购买经济适用房时间已过5年,买卖过户有何规定?黄兴东总工程师介绍说,依据青岛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才可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

  在建项目 温莎郡经适房或能提前交付

  关于网友关心的民建大厦、金域府邸和金华路46号等公租房项目的工程进度问题,黄兴东总工程师也在访谈中进行了详细介绍。据说,目前民建大厦、金域府邸和金华路46号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室外配套施工,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建尚未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销售或登记手续。

  有网友咨询温莎郡经适房能提前交房吗?黄兴东总工程师回复,温莎郡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位于市北区瑞海北路19号,由青岛东泰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39套。该项目于2014年7月组织公开销售,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6年底。经与开发建设单位对接,该项目可能会提前交付,但具体交房时间目前尚未确定,一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会及时通知各位购房人。

  还有网友咨询市北区夹岭沟公租房何时能入住,黄兴东总工程师回复,目前夹岭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待该项目验收完成达到入住条件后,市北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及时通知,并组织配租家庭办理入住手续。

   [编辑: 高明良]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