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的部署,近日在全市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情况;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本次检查活动,突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作为检查重点。
同时,着力做好产能过剩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对钢铁 、煤炭等产能过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另外,省人社厅依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授权青岛市在此次专项检查期间可以对省劳动保障监察管辖的用人单位实施检查,这也是青岛市首次对省管企业进行主动检查。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曹红红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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