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婷婷) “今年年初老伴住院花掉好多钱,听说我们的情况符合申请医疗救助金的条件,赶紧来看看,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家住中韩新型社区的居民王女士激动地说道。据悉,自今年1月1日起,中韩街道2016年医疗救助金申请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所在社区填补申请。
据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介绍,该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主要分为三种。首先,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低保家庭成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救助之日起前1年)在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89元)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81元)以下,且家庭财产总额(主要是指房产、机动车辆、存款、证券等,不含家庭居住的唯一房产)不超过20万元;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家庭当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费用)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1300元)且家庭财产不超过20万元,其自费金额3万元以上部分将按85%比例给予救助。
其次,在本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所住的非崂山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认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最后,缴纳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在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崂山户籍在校学生,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认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2016年度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需提供2016本年度因病支出医疗费用的相关结算单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