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日照7月13日讯(记者 荣坤福)自7月13日起,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由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搬迁至大象国际二楼(政务服务中心东对面)。
记者13日上午在现场看到,上午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并不多,整个大厅秩序有条不紊。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共设20个办理窗口,引入智能排队系统,分为抵押业务、过户业务、查封业务、查档业务、发证业务,避免了人工排队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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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2015年11月13日日照市政府印发《日照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方案》,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目标、原则、范围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日照市不动产登记分“过渡发证期——数据整合期——正式运行期”三步走的技术路线,即2015年底实行过渡期发证,2016年底实行数据整合发证,2017年以后正式运行。
目前,日照市区(含东港区、岚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市民可于2015年12月28日起,到日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停止发放。在2015年12月28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变不换”原则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