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日照消息 人在吸毒后,精神极度亢奋,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均会有大幅度下降,甚至会出现幻觉,此时驾车,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近日,日照交警岚山大队巨峰中队民警查获一起毒驾案件,驾驶员黄某因涉嫌吸毒被警方拘留。
近日,日照交警岚山大队巨峰中队值班室接指挥中心指令称:在341省道巨峰中心小学路段,一辆大货车与一小型客车发生事故,小型客车驾驶人可能为醉酒驾驶。接警后,巨峰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并对双方驾驶人进行酒精含量呼吸检测,测试结果为0,排除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但在民警询问黄某事发经过时,黄某无法清楚描述事故过程,且情绪十分不稳定,举止怪异。民警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怀疑黄某涉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遂立即联系派出所民警对黄某进行了尿液检测,检验结果呈阳性,属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经讯问,黄某对其吸食冰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移交巨峰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据悉,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通讯员 韩斌 王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