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记者 李子路 通讯员范粟 报道
本报济南7月21日讯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进行了调整。《通知》明确,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通知》提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依据,具体要求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本次政策调整中,进一步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的职称评价导向。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分别始自1991年和2002年,主要精神是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除了符合免试条件的以外,都需要参加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
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还比较薄弱,还不适应对外交往、创新创业的需要。在本次政策调整中,也注重区分具体情况,不搞“一刀切”、“一风吹”。
《通知》表示,外语、计算机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仍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通知》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辅导、考试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今后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之一,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自愿参加,考试合格的可折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继续教育证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