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将面临罚款

2016-07-28 14:42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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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费有明文规定



  大众网日照7月27日讯(见习记者 胡芳泰)入伏以来,日照连飙高温。其实在高温天气里,劳动者可以领一笔钱,那就是防暑降温费,俗称高温补贴。可大众网记者在日照走访中发现,多数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补贴,用人单位也几乎没有发放过…………

  26日下午,大连路某处工地,建筑工人正挥汗如雨。“没有发过什么高温补贴,干了这么多年,没有发过一次。”王师傅告诉记者,在高温天气,公司有时会发放一些雪糕及绿豆汤。

  “高温补贴是啥,没听过,单位也从未发过。”百世汇通快递的一位小哥说,不敢跟单位直接要,毕竟劳资关系不对等,据理索要只怕丢了工作。

  除此之外,一些铁路线路工人、厨师等也表示,没有发过高温补贴,用人单位偶尔会发一些西瓜、冰糕等降温食物。

  这些钱你可以领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5号)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依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这些时候你有权多休息

  依据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补贴将面临罚款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人社局: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7日下午,日照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今年未收到任何有关防暑降温的投诉。劳动者如遇到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可向监察大队投诉,投诉电话是8866022,工作人员将会依法处理。

半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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