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出租车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1日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针对网约车的运营服务、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为期一个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网约车经营者,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提供24小时不间断经营服务”的要求,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经营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接到乘客投诉后,经营者应在24小时内处理,5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员应随车携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方面,应取得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行驶证及当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此外,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建立车辆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和完整的车辆维修、保养档案,确保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车内设施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宜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等供乘客使用。
根据规定,驾驶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制度,备有培训档案。在运营服务上,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服务平台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运营期间,驾驶员人像等个人生物特征数据也应被实时采集,以确保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在运营服务中,驾驶员不应巡游揽客,不应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向乘客提供相应本地出租汽车发票,集团用户统一开具或者约车人、乘客另有要求的除外。对于备受热议的绕路和甩客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运营过程中可根据网络服务平台规划线路或乘客意愿选择合理路线,不得绕路,不得中途甩客。乘客下车时,驾驶员应提醒乘客使用客户端等,通过匿名打分和意见反馈等方式对本次服务行为进行评价。收到订单信息后,网约车经营者采用派单机制的,应通过驾驶员终端确认接单;采用抢单机制的,可根据自身情况应答接单。
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必须配备“一键呼叫”功能,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经营者自动发送。为保证乘客安全,规范表示,应实现车辆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经约车人或乘客认定后的他人可随时查看服务过程中的车辆动态位置信息;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乘客与驾驶员之间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沟通联系。 据新华社、《北京晚报》
解读 体现错位经营,明确属地管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1日就深化出租车改革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从科学定位、明确管理规范、市场监管等六方面详解出租车、网约车改革新规。
科学定位出租车服务
改革对出租车服务的定位予以了明确。出租车作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出行服务。城市应该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车,统筹传统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发展,从而促进两个业态都能健康发展。
刘小明说,改革是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前提之下,以新的业态撬动传统行业体制机制的改革。要解决政府和企业、企业和驾驶员、运力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突出矛盾。
在传统出租车改革上,新增的经营权要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现在已经是无期限的或者是已经实行有偿使用的,各地政府要制定相应的方案,积极、科学、稳妥地实现过渡。
刘小明说,在经营权过渡方面,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的标准或定额任务,在这个基础上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同时通过“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
刘小明说,改革的过程中体现了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出租汽车的错位经营,逐步实现这两种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近两年的专车实际发展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过约的车和来的车不一样,驾驶员也不一样的问题,因此带来很多服务上的纠纷和问题。”刘小明说,对网约车要规范经营的具体行为,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的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性。
因为网约车是跨业态,不光是交通运输,还有信息、支付以及其他方面,所以要建立多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构建一个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监管模式。
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指导意见》明确地从国家层面确定了合乘的合法地位。刘小明说,在当前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合乘是一个降低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使用率的重要方式。同时也需要各个城市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制订相应的规范,让它良性发展。
刘小明说,作为网约车不能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也不得排除和限制竞争,因为只有通过正当的竞争、正当的价格才能真正实现市场上的优胜劣汰。
改革明确出租车行业属地管理原则。地方政府有充足的政策空间,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制订完善适合自己的制度。刘小明说,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主体责任,在国家层面更多是作出一个方向性的、顶层的设计,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对出租汽车管理的主体责任。
据新华社
■关注 首次调整出租车“份子钱”利益蛋糕
据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随着国家出租车改革方案近日出台,我国30多年来固化的传统出租车“份子钱”利益蛋糕面临调整。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1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要从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规范承包经营方式等四方面改革出租车“份子钱”,健全出租车行业利益分配制度。
“份子钱”是经营承包费的一种俗称,各地情况不一样,主要包括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补贴、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等。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各地出现了一些出租车企业以包代管、旱涝保收、利益固化的问题。
刘小明说,“份子钱”的改革体现在四方面:一是取消经营权的有偿使用费,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份子钱”,同时也营造了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新老业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了承包经营的方式。对于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必须要取得个体从业者的资格,要直接去从事这项工作,避免中间转包。
“有些城市还有包五辆车,再找五个司机开这五辆车,层层分包,带来中间的食利层。”刘小明说,个人可以从事出租汽车服务,但必须首先是从业人员,改革要避免层层转包的情况。
三是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平等协商,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司机。“政府在这中间要有所作为,企业成本上升了或者利润降低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刘小明说。
四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改革利益分配的方式,构建利益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刘小明说,要明确利益分配关系,哪些是企业拿的,哪些应该是司机留下来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这样的劳资关系就更和谐一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