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日说,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有关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对此,滴滴回应称,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没有实现赢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
“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沈丹阳表示。
对此,滴滴官方回应称:目前滴滴和优步中国均未实现赢利,且优步中国在上一个会计年度营业额没有达到申报标准。滴滴出行公关负责人叶耘表示目前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地沟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表示,经营者是否赢利并不成为“是否要进行合并申报”的决定因素。如果认为二者合并可能造成垄断,监管部门应考虑介入。按规定,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就必须申报。但是这两家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尤其是优步中国的营收,缺乏第三方的数据来监控,这种情况如果反垄断部门认为有必要可以介入。
对于市民关心的打车补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合并会导致补贴的减少,但不会造成价格的暴涨暴跌,从经营的可持续来讲,应在缓慢涨价的同时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综合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