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7日讯 近日,车主杨先生反映,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的车险过户给了陌生人江先生,直到2016年7月24日他在官网查询保单时才发现,但已距离过户生效日10天。“我的车‘脱保’行驶了整整10天。”杨先生说,青岛安盛天平称是业务员未仔细审核资料导致。为此,记者多次联系安盛天平,但均未得到回复。
自己买的保险被过户给陌生人 2015年8月,杨先生在青岛安盛天平保险公司购买了855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为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9日)以及4630.7元的综合险保险(保险期限为2015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4日)。
近期两份保险先后到期,2016年7月24日,他登录官网查看时,却发现2016年7月14日,两份保单均过户给了一名姓江的车主。批单信息写明,经被保险人申请,公司同意自2016年7月14日起对保单做更改,其中被保险人姓名、证件号码、地址,投保人姓名、证件号码、地址,行驶证车主、牌照号均被改变。
杨先生此时发现车已“脱保”10天,他瞬间傻了眼。“首先我的车辆没过户,而且也没办理任何申请,没出示任何证件,车险怎么就被过户了。”更让杨先生感到奇怪的是,发动机号码及车架号仍然是自己的。
公司员工未仔细审核资料? 安盛天平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安盛天平办理保单过户,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即使委托他人办理,也需要持有相应原件资料。那为何在杨先生并不知情的额情况下办理了保单过户?
杨先生说,安盛青岛分公司给出的回复是,由于当时柜台客户较多,公司员工未仔细审核资料,误将被保险人杨先生的业务批改过户为江先生。
对此,记者致电安盛天平青岛分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已给当事人解决完此事,将联系相关人员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记者未得到任何答复。
律师:行为属于转移合同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若杨先生所言属实,安盛天平保险将车险过户的行为属于转移合同,需要取得双方同意。若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则需尽快更改,而且如果在此段时间之内杨先生的车出现事故,依然可找安盛保险理赔,如拒绝理赔,可走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刘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