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为"爱"自杀 33岁"爱人"因强奸被公诉

2016-08-22 08:3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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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岁的年纪本应在学校无忧远虑地度过,女孩小丽却为了一个比自己大近20岁的男人,喝农药自杀,临死前才明白,所谓的“爱情”不过是一场骗局。而这个口口声声说“你死我也死”的33岁男人张某,因明知小丽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近日,被胶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起诉至法院。

  领大20岁“男友”回家,女孩服毒自杀

  2016年5月16日早上7时许,小丽的父母终于等来一夜未归的女儿,可是13岁的小丽却和一个30多岁的男人牵着手回家,说是她的男朋友,父母顿时难以接受,与对方发生了激烈争吵。未曾注意,小丽一人哭着回到房间,返回院子时神情冷漠,嘴唇发绿。父母意识到她可能是喝了农药,于是跑到了最西侧的房间里,看到在桌子上一瓶百草枯农药还剩了一半,赶紧把小丽送到了医院。虽经医生全力抢救,小丽还是因身体多处器官衰竭于5月18日死亡。小丽在意识清醒时,向妈妈断断续续地诉说了和张某认识的经过,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还一再气愤地说:他为什么骗我。弥留之际,小丽在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一段字:他说我爸妈报警我们就一起死,反正他骗了我,他说过我死了他会陪我死的,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小丽的父母意识到女儿可能被骗,立即报警。

  原来今年年初的时候,小丽在网上认识了张某,一见倾心,即使知道张某已经结婚生子依然对他迷恋不已,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张某没有正式职业,小丽只是个初中生,二人依然谈起了恋爱。虽然明知小丽是幼女,张某还是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摄了二人的性爱过程,通过QQ发给了小丽。张某的妻子知道张某与小丽的事情后,在劝说无用的情况下,与张某离婚。家庭的破裂不仅没让张某悔悟,反而公开带小丽回家。5月15日下午,在张某家里,张某前妻与他们发生了争执,小丽赌气不回家和张某在车内过夜,第二天在父母强烈要求下才和张某一起回家,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网络时代咋自爱?看看支招

  胶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且双方只要性器官有接触就构成犯罪既遂。这是因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也不完全理解性行为的后果和意义,因此明知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便征得幼女同意,刑法也视为侵犯幼女关于性的自主决定权,构成强奸罪,这种规定系出于保护幼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因为过早的性行为势必妨碍幼女生长发育,也会影响幼女的心理健康和今后的人生轨迹。

  网络时代,信息纷繁芜杂,恋爱低龄化趋势十分明显。该工作人员建议,在预防和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方面,首先家庭应为子女构筑“第一道防线”,教给孩子正确的性知识,让孩子正确认识自己身体的同时,也要明白自己的社会角色,懂得自重与尊重他人,特别是女孩子要学会保护自己,洁身自爱,不要过早地沉迷于不成熟的爱情中。学校也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性教育、性道德、性观念的认识。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鹏(文中均系化名)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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