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孙桂东 报道
21日晚23时34分左右,一辆悬挂着鲁B6X6**号牌的灰色小型客车沿君峰路南向 北方向行驶至君峰路与滨河路路口时,面对前方示意停车的民警,车上的女性驾 驶员放慢车速,但不肯停车,始终让车处于慢慢“溜车”前行的状态,民警遂上前进一步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潘某下车后,身上有一股非常重的酒气。一名涉嫌酒驾的女性驾驶员 已经令民警有些意外,而更加出乎意料的是,面对民警进行酒精测试的要求,女 司机潘某并不肯配合,她声称自己拉着朋友从世园会刚刚出来,副驾驶座上的女 士就是她的朋友,今晚在啤酒节分会场刚刚做完演出指导,自己没喝酒,是送朋 友回家。
此时副驾驶座上的女士也下车来到驾驶员和民警身边。面对始终不肯配合检 查的驾驶员,民警以一边提醒她配合检查的重要性,并指出如果坚决不配合呼吸 测试,依法将对其进行血液检测。同时,令驾驶员的朋友对其进行劝导。在民警 和驾驶员朋友的共同劝诫下,潘某最终配合测试,其酒精含量达到了 70.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而之后的发现使民警更加对这名女性酒司机“刮目相看”,经查,潘某于 2011年9月3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李沧交警查处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她将因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驾 驶证被吊销且两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