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筹金交了房不卖了? 泰成玲珑郡:年底签合同

2016-08-24 11: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记者 潘立超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23日讯 近日,本报房帮办热线开通之后,有多位市民拨打了本报热线96663,称他们之前在台柳路上的泰成玲珑郡买房,当时交了认筹金之后,开发商突然说房子不卖了。对此泰成玲珑郡的开发商称,之前有客户退房又反悔导致了这样的局面,对此已经给出了处理措施,承诺今年年底签订预售合同,否则会按照已交购房款12%年利率利息补偿客户。

  市民栾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7月初在泰成玲珑郡楼盘买房,已经交了8000元认筹金,开发商突然说房子不卖了,要把定金退给买房者,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据介绍,与她有同样遭遇的市民共有30人左右,他们都不愿意退款,“从我们交钱到现在过去好几个月了,周边房价涨了不少,开发商说变卦就变卦,我们找谁说理去?”

  8月23日记者来到了台柳路上的泰成玲珑郡二期工地附近,看到此处还在施工。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泰成玲珑郡的销售总监康经理,他介绍,此前有一部分网签客户准备退房,于是开发商就通过合作单位把这部分房屋再销售给其他客户。由于最近周边房价变动较大,这部分原网签客户反悔,不退房了:“我们跟反悔的那部分客户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答应退房,然后要去相关部门去解押,但是解押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时间,所以我们也跟后来交认筹金的客户们承诺,今年12月31号之前要签约,否则将会按照已交付房款12%的利率来支付利息。”他介绍,假如首付30万元,无法签约的话将会有3.6万元利息。

  记者了解到,开发商已经就此方案交给买房客户们一纸协议,上面的大概内容为:“由于上述房屋与第三方的网签、解押问题,故暂时不能与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若甲方违反本协定,在2016年12月31日未能完成上述房屋与第三方网签解押等问题,那么甲方退还已交购房款的本金,并按照12%的标准支付利息,在2017年1月31日前打到指定账户上”。

  对此,买房的市民们表示,他们不希望能拿到这部分利息,而是想要买下房子,希望到时候能签订预售合同。

  开发商延期交房?建筑质量偷工减料?相关配套遥遥无期?物业服务让人糟心?……如果您也遇到了这些买房的烦恼,赶紧拨打本报房产热线96663吧!资深记者替您说话,专业律师为您把脉,让您的买房置业之路更省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