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农历七月二十二是传统节日财神节,为博个好彩头,很多商家会在当天燃放烟花爆竹,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祈求生意顺利、财源广进。昨天,市南分局先后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根据相关法规,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昨日中午12时许,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巡逻中发现延安三路一公司楼下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当场抓获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民警批评教育了该人,并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罚金500元。
昨日下午4时许,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接市民举报称某大厦22楼平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到现场,在大厦平台发现4个已经燃放完的烟花礼盒。目前,民警批评教育了违规燃放人员,并处罚金500元。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仪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