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丁扬
“本来应该2013年5月交房,结果拖到2015年3月才交房,近两年的违约金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给,而且交房到现在一年多了,房产证也办不下来,严重影响了我们对房屋的使用。”近日,市民徐先生拨打半岛热线电话86851999反映,自己2012年6月在黄岛区凯伦商业街购买了一套房屋,到现在一直问题不断,连基本的房产证都迟迟没领到。对此,开发商表示房屋现在正处于验收阶段,因为部分楼层的消防问题耽误了验收进程,等到整个大楼验收合格后,就能办理房产证,并且支付业户违约金。
凯伦商业街项目。
交房一年多房产证迟迟没下落 8月26日,记者来到位于黄岛区灵山湾路上凯伦商业街看到,两座十几层高楼已经完工,并且有不少业主入住,整座大楼已经基本正常使用。徐先生告诉记者,2012年6月他在这里购买了一套面积84.28平米的商住两用房,总价52万元。2012年9月签订购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但是开发商一直拖到2015年3月31日才通知他来交房。
“按照合同规定,开发商当时答应给我的违约金34580元,但是这笔钱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我去开发商那里问过几次,但他们一直说是资金紧张拖着不给。”徐先生告诉记者,除了违约金迟迟未给之外,从2015年交房至今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他一直没有领导房屋产权证,“这座楼是商住两用的,当时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创建公司用的,现在公司已经创建起来了,但是没有房产证的话,就无法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
徐先生的购房合同。
物业称房屋验收工作还未完成 在徐先生2012年6月购房时签订的认购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徐先生在协议书备注栏里也明确表示要求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有房屋产权证,上面还盖有紫荆花置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现在整座大楼上绝大多数业主都没有拿到违约金和房产证,大家都很着急。”徐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楼盘这边开发商的办公人员早已经撤走,他们与开发商沟通比较困难,一直得不到准确的答复。
记者随后联系上青岛紫荆花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郑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凯伦商业街项目因为验收工作遇到一些问题,导致房产证暂时办不下来。对于具体是什么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该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一些楼层的消防问题,但是不影响整座大楼的使用。“现在我们正在积极整改,一旦整改完毕验收合格了,就能给业主办理房产证。”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业主们的违约金也要等到大楼验收合格后再支付,不过对于具体什么时间能验收合格、发放房产证,该工作人员未能给出明确答复。
律师:没有房产证也属于违约 8月2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张宝清律师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延期交付房屋约定了违约金数额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此外,该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又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对于违约金支付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期限,但是如果开发商一直拖着拒绝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主动主张,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张宝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