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肖玲玲
2016年7~8月份,市食药监局组织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等各区市食药监部门开展了第五期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抽检768批次,其中合格732批次,不合格36批次,不合格率4.69%。
据了解,此次抽检重点选取了蔬菜(以韭菜等叶菜类为主)、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非油炸)、自制熟肉制品、酱腌菜、自消毒餐饮具、煎炸用植物油等重点品种,共完成抽检768批次,不合格36批次,主要不合格品种和项目为:酱腌菜蔬菜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苯甲酸;馒头等面制品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铝残留量;蔬菜不合格7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氧乐果;肉制品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和亚硝酸盐超标。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区市局依法约谈抽检不合格样品餐饮企业负责人,并对不合格样品餐饮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氧乐果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原药大鼠经口LD50为500毫克/千克,急性经皮LD50为700毫克/千克。无慢性毒性。氧乐果对抗性蚜虫有很强的毒效、对飞虱、叶蝉、介壳虫及其他刺式口器害虫具有较好防效。在低温下仍能保持杀虫活性,特别适合于防治越冬的蚜虫、螨类、木虱和蚧类等。属于剧毒的药物,有慢性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