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开发商,延期一年交房还理直气壮,至今无法按时交房,请问怎么监管?”近日有业主反映裕龙檀顶山迟迟不交房的事。9月7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业主郑女士诉苦说 ,应于2015年12月31日交房,但至今仍未交付,很多业主在外租房,开发商对业主的要求置之不理。
“2015年我在山东路199号裕龙檀顶山项目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5年底,开发商未能如期交房,延期交房到2016年7月31日。到交房日期后开发商青岛永基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又未兑现承诺,现又延期。工地不足四十人,就现在的完工工程量和人员配置,到年底不具备交房的可能。我们已经在外租住一年,当时是卖掉房子全款买的新房,这个月因为房东收回房屋我们还要另找住处,这么迟迟不交房让我们身心备受煎熬。明年面临孩子入托,如果一直这么拖下去明年我们孩子入托也会受影响。”裕龙檀顶山一名业主反映说。
记者咨询售楼处得到的最新答复是预计今年12月底可交付使用。随后,记者从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该项目位于市北区山东路199号,由青岛永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 ,正在进行住宅楼内外装修以及绿化工程施工,预计今年12月底可交付使用。根据商品房销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应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造成买受人损失的,开发企业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对合同中关于延期交付赔偿标准有异议,当事人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王川 实习生 胡宝迪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