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出生几天就被拐卖到城阳 急寻获救男婴父母

2016-09-16 13:5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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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李珍

  刚刚出生几天的小宝(化名)被一贩婴团伙拐卖,在联系买主时遇到了好心人,依某等人以购买男婴为名将三人骗到城阳并报警。仲春生等三人被城阳警方抓获。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29日,仲春生、王延军、王月英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二万至五万不等罚金。

  据悉,2016年1月12日晚,被告人仲春生在被告人王延军帮助下,将一身份不详、出生刚几日的男婴小宝藏匿于被告人王月英临沂市家中。次日上午,仲春生电话联系王延军,让其以人民币6.8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掉。王延军电话联系上依某某,称有个孩子要送养,与依某某正在一起的朋友周某某、张某某认为孩子来路不明,存在问题。三人为解救孩子,遂假称有买主,与王延军讨价还价并取得其信任。后经王延军电话请示仲春生,最终将成交价降至5.8万元。

  1月14日凌晨,仲春生驾车将王延军及怀抱男婴的王月英送至临沂市罗庄高速收费站口,并与在此等候的依某某、张某某、周某某三人见面后,自行驾车离开。王延军、王月英与婴儿一起随依某某等人驾车来到青岛市城阳区某大酒店。期间,王月英根据仲春生和王延军的共同指使,冒充男婴大姨并编造男婴虚假身份。同日上午,城阳警方根据周某某报警,将王延军、王月英当场抓获,并顺利解救男婴。

  3月22日,经上网追逃,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民警在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一工厂内将仲春生抓获。该案后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29日,仲春生、王延军、王月英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二万至五万不等罚金。

  据城阳区检察院办案人介绍,男婴出生时间约为2016年1月9日前后,外有红色花被子包裹,出生地不详(可能在临沂),目前正生活于位于青大一路的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如有知悉婴儿情况的群众,可及时与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取得联系。

  记者从青岛市检察院了解到,本案受到多方关注,9月17日(本周六)晚8:07分,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庭审现场》栏目将播出该起案件。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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