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定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 主要分布在八区市

2016-09-19 09:42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通过《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会议原则同意确定我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其中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全市省级生态红线区主要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崂山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8个区市。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王诺

  10部门历时一年联合制定完成

  据了解,我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主要是按照《山东省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完成我市范围内省级生态红线区的划定,编制完成《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主要从以下区域中划定:一是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地),二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列入省级重要生态功能区名录、省级大型湖泊水库名录的区域,三是技术评价结果为重要的其他生态功能区。此外,涉及黄海海域的生态红线划定内容和范围,按照省海洋渔业部门及省环保部门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去年8月3日,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生态红线划定领导小组和技术组,负责完成本市生态红线划定技术工作。据了解,生态红线划定大致分为“识-评-落-分-合”五个关键环节。在此之前,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通过收集整理青岛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省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河流、湿地、土地利用、遥感影像等基础数据,构建1:1万的基础数据库。

  全市确定59处省级生态红线区

  记者从《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中看到,生态红线区的划定需经过多项协调性分析,包括与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青岛市相关土地利用规划、青岛市相关城市总体规划、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分析。并根据协调分析结果,进行生态红线边界核定,依据生成的空间单元与生态类型,生成生态保护清单,最终确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划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区59处,采取“自然地理单元+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红线区”的命名方式。

  具体分布为:

  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18处:主要分布在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等区域。青岛市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的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其中望山片区、东石岭片区、车轮山片区3处生态系统为森林生态系统,以黑松为主,保护目标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为涵养调控水源;其余15处生态系统类型为淡水生态系统—水库、河流、地下水,保护目标为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Ⅱ类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5处:主要分布在崂山区、黄岛区和平度市等区域,青岛市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次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以黑松、赤松、刺槐、栎类、日本落叶松、水榆花楸为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区的保护目标为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地质遗迹和人文景观等。

  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36处:主要分布在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即墨市、胶州市和莱西市等区域,青岛市土壤保持生态红线区的主要生态功能为土壤保持,减少水蚀和风蚀导致的土壤侵蚀,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针叶、针阔混交、阔叶林,以黑松、刺槐为主。

  改善生态系统 促进可持续发展

  省级生态红线区划定后,将对我市的生态环境带来哪些收益呢?据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工作组对生态红线进行了成效分析可以看出,划定后的成效主要体现在改善生态系统、保障环境安全等方面。”通过识别省级及以上禁止开发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和生态敏感性评价,结合青岛实际,将区域内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高的区域划定为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全市共划定59处合计1120.65平方公里,这些区域具有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功能,可有效保护具代表性的动植物物种及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从而改善和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减少水土流失。生态红线划定后,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修复人为因素产生的各种生态破坏,城乡景观更加美丽多姿,为人居环境提供生态安全的保障。生态红线划定后,对生态红线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各类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可促使产业转型和经济增长方式改变,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投资环境,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名词解释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简称生态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我国生态资源丰富,但长期的不合理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急剧下降、生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当前迫切需要划定生态红线,对区域内地区限制开发、重点保护。

  新闻链接

  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

  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


  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生态红线划定后,将依据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管理严格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做到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

  性质不转换,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用地不可转换为非生态用地,生态保护的主体对象保持相对稳定。

  功能不降低,即生态红线区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能够持续稳定发挥,退化生态系统功能得到不断改善。

  面积不减少,即生态红线区边界保持相对固定,区域面积规模不可随意减少。

  责任不改变,即生态红线区的林地、草地、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类管理,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对红线区共同履行监管职责。

  据了解,青岛市生态红线分省级生态红线和市级生态红线两部分,此次方案仅划定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目前,《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已按程序报送省环保厅,将由省环保厅统一发布。

   [编辑: 高明良]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生态 红线 青岛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

商讯

公告>

楼市动态

更多

频道推荐

山东 | 青岛

互动

社区 | 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