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下月起青岛将工商注册实现"五证合一"

2016-09-21 09:32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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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报道

  为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青岛市2016年10月1日顺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照一码”,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本地实际,9月20日,岛城发布了“新规落地”相关事宜。

  十月起企业注册“五证合一”

  从10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什么是“五证合一”?对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据介绍,该登记制度是指企业一次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照一码、一网共享”,进一步简化准入手续,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创业成本,促进企业加快发展。通过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使企业的身份识别具有通用性、唯一性,形成完整统一的企业信用档案。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便民、增效、实现管理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提升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适用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证合一”实施以后,各类企业该如何办理呢?

  据介绍,“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企业”)。

  对于新设立企业,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其进行赋码和管理,直接核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对于已设立企业,在变更登记事项或换照时自然换领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再换照。

  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负责受理企业“五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审核后发放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营业执照核发后,企业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

  企业注销倒闭也能回溯查信用

  据了解,“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社保、统计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有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确保各类新旧证照和代码平稳过渡。强化法制保障,认真梳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和完善,努力使“五证合一”涉及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在具体的试试方面,要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办理高效的要求,实行“一窗受理”,做到准入登记、赋码同步完成,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五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和登记表格;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作用,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做到企业登记信息实时推送,实现互“联互通、档案互认、一网共享”;按照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要求,积极稳妥实现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登记号、统计登记证编号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过渡。企业存续期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终身不变;企业注销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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